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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郑朝伟)近日,温县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支持。
王某向温县检察院反映,在其申请执行的标的为70万元的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的亲属侯某申请参与76万元房屋拍卖款的分配。
检察官审查了卷宗,侯某申请参与分配的依据是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侯某要求赵某偿还借款及利息,赵某于2020年11月17日前一次性付清。该案的证据是赵某出具的借条及侯某向王某汇款的银行交易明细。
经调取银行交易明细和证人证言查明,侯某与赵某之前的欠款已偿还,债权债务已不存在。侯某以此为依据提起的诉讼,属于虚假诉讼。温县检察院遂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该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