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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洛阳讯为充分发挥法庭审判在预防犯罪中的震慑作用,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近日,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西工区20余名干部参加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院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他人贿赂共计73万元。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通过翔实、充分证据出示,有力地证明了犯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重点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和警示教育意义发表了公诉意见,借以提醒在场人员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
把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课堂,就是用身边人、身边事敲醒“沉睡者”,敲打“装睡者”,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将外在监督转化为内在自律。 (陈卫军石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