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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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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公职人员亮证威胁商户为哪般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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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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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峻峰

    近日,山东省郯城县公职人员王某某上班时间到理发店美发后不满意,亮出执法证件威吓店主的事情引发舆论关注。9月8日,该县调查组通报事件情况,对涉事公职人员王某某给予记大过处分。

    从媒体报道来看,王某某的行为,给大家上了一堂“什么叫惹是生非”的警示教育课。王某某之所以有此举动,是因为其法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浓厚。

    淡薄的法治意识在于头脑中没有对法治的敬畏,没有法治的底线,以为自己不用依法依规办事。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是人民群众奉养的公务人员,忘记了自己执法为民的职责,就会漠视法律制度的存在,干出违背法治的事情。公职人员丧失了法治意识,必然会把自己的权力抓在手上,把职责抛之脑后。

    浓厚的特权思想就是从心理认知和实际行动中都把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老百姓不能做的事自己可以做,因此,就会用自己手中的执法权来吓唬他人,就会在一定场合为所欲为,最终必然是脱离群众、远离群众,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法治意识淡薄和特权思想的存在,是“相辅相成”的。用执法权为不良执法者站台、胡乱动用执法权,不仅是低层次的“帮倒忙”,甚至是为虎作伥。

    缺失法治意识和存在特权思想,不是一时半会儿形成的,而是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养成的变质的心理和恒久的恶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当今社会,存在这样的问题,说明法治教育和反对特权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反“四风”、反特权依然在路上。

    小毛病看见大作风。每一名公职人员的小形象凝聚成了我们执法队伍的大形象。县、乡执法机关离群众最近,执法活动与广大群众有直接的关系。越是在基层的地方,越是容易发生法治意识淡薄和特权行为。因此,尤其需要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权力约束。不要让一些人认为这里山高皇帝远,这里的老百姓好欺负。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公职人员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各类公职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践行法治为民,促进全社会信仰法律,带动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