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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严打消毒产品违法宣传治疗疾病、添加药物、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9月4日,内乡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不合格消毒产品进行集中销毁,强化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销毁过期药品、美容产品和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将收缴的医疗器械及药品送到医疗废物临时处置点,通过机器碾轧和高电压粉碎、烧毁等方式,集中销毁处置。此前,该大队多次组织召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暨座谈会,通报全县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指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点评办理的11起消毒产品案件中,均强调企业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抓好生产经营环境、车间净化级别、生产用水和设备、仓储条件、生产和进货记录、批次检验报告、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知识宣传、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等的质量把控,要求相关经营单位把好进货验收关口,建立台账,索票索证,明确标签合规性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消”字号产品和抗(抑)菌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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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是用于消毒的产品,不是药品,不具有药物的治疗作用,两者有严格区别。临床上,消毒药剂主要用于清洗和消毒,消除和杀灭人体外环境的各种致病微生物,虽可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无治疗疾病的作用,故不能当作药品来使用,其外包装、说明书、标签上不能违法宣传对疾病有治疗的效果。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清是消毒产品还是药品,避免贻误病情。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