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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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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了5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中国残联维权部有关负责人近日也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意义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 一方面是展现“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的成效;
另一方面是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问: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答 一是心怀“国之大者”,加强涉残疾人行政诉讼监督。
依法履行生效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聚焦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依法监督法院纠正错误裁判、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
二是强化初心引领,加强涉残疾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始终以更优履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使命,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将促进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促进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是贯穿法治思维,立足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开展涉残疾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立足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积极回应残疾人群体的司法需求。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是依法能动履职,释放社会治理效能。聚焦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领域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坚持以点带面,推动解决一个领域、
一个环节的普遍性问题。深化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互学互鉴,推动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孤岛”,建立促进残疾人权益保护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
(据最高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