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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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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组织庭审观摩 提升业务素能

日期: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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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县区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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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释法明理:

    做表率扬正气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马军川)日前,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石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民出庭支持公诉,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担任审判长。同时,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平顶山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张鹏飞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20余名刑事检察官参与观摩。

    庭审中,王晓民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围绕其犯罪事实、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等方面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并就网络赌博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最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评议会议中对本次评审进行点评,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讯问针对性强、衔接用语适当,并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实现了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的效果。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庭审观摩活动,是石龙区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检法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王晓民表示,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坚持院领导率先垂范,引领全院干警守正创新、克难奋进,推动提升石龙检察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庭后评议对照:促学促改促优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张书伟 卢嘉旭)为提升检察业务实效,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近日,由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合同诈骗一案,在山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山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徐大伟、检察官助理陈少华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月鹏及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庭审观摩。

    本案中,被告人袁某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被害人邓某某、倪某某等人谎称某省级项目是其公司开发的项目,在未与项目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伪造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并与邓某某、倪某某等人签订相关合同,先后骗取邓某某、倪某某等人40万元工程保证金。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发问,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在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情理兼并,对辩护人所提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

    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激发干警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重要举措。该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提升检察业务素能,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随后,参与观摩的干警针对庭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进行深入讨论,对照自身业务知识和出庭技能方面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