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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郭敬涛 刘寒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推动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人民法庭不断提高建设水平、提升工作能力和作风,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取得了良好效果。2022年,全省人民法庭平均结案率98.03%,案件上诉率9.48%,案件平均审理时长46.21天。
A 强化组织领导
实现政治建设和创建活动双提升
省法院在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党组研究,制订印发《“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省法院民一庭建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月报和工作情况报告表制度,通过“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及时掌握各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各中级法院对照省法院实施方案和测评体系,每月对辖区人民法庭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频次,向党委、政府提供白皮书、调研报告和司法建议情况,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情况等进行统计,及时归纳总结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向省法院报告。
各地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工作原则,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带动法庭工作全面提升。各地人民法庭创设“以调减诉化讼止争”党建品牌,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注入不竭动力。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在法庭成立“党建+诉源治理”工作站,实施“诉讼案件减量工程”,每名党员法官联系一个乡镇,并与辖区村支部结对共建,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共同研究辖区矛盾分类治理和梯次化解方法,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林州市法院姚村法庭创建“心系妇女儿童”等党建品牌,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和省法院政治部确定为基层党建联系点。
在省法院带动下,各地法院积极把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保障人民法庭办公和审判需求,推动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办公场所的人民法庭均配备专门安保设施和人员。通过扎实推进信息化办公办案,人民法庭均已实现网上自主立案、网上缴费,多数人民法庭通过接入审判流程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互联网庭审、庭审直播、网上办案、电子送达等“云上法庭”功能。
B 坚持源头治理
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基层治理格局。各地基层法院积极与辖区政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绘就法治“同心圆”。洛阳市中级法院推动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工作意见》,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为人民法庭配备专职调解员,并提供经费保障。永城市法院与永城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制订《永城市人民法庭与五级网格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推动7所人民法庭与31个镇街、3500个网格联动机制制度化、长效化。
立足审判职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各地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注重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联系协作,妥善化解辖区纠纷或潜在矛盾,有效发挥司法服务社会治理效能。温县法院北冷法庭制定《人民法庭“无讼”村创建工作办法》,将各村民调主任确定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信息互联互通,年收案从三年前的400余件减少到200余件,辖区50个行政村万人成讼率均低于1%,17个行政村零诉讼案件发生。
坚持司法力量下沉,促进“源头治理”全覆盖。新安县法院77名干警深入308个村、社区担任“平安村官”“村民议事会名誉会长”等,“一对一”开展矛盾化解、法律咨询、困难帮扶等服务。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马寨法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乡村振兴,在二七经济开发区惠企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企业不出园区即可享受“一站式”诉讼服务,在申河社区、张寨村各建立一个巡回审判站,形成“十分钟诉讼便民圈”。
坚持治理与审判融合,提升多发性、群体性、类型化纠纷处置能力和水平。新郑市法院龙湖法庭针对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选取具有同一事实基础的案件,为没有进入审理程序的当事人搭建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参照生效裁判结果,调解类案130余件。
办案与宣传并重,确保“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各地基层法院扎实开展“送法下乡”等巡回审判活动。卢氏县法院五里川法庭对赡养纠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多发性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的办案思路和统一裁判尺度的办案方法,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性判决结果,协商解决纠纷。夏邑县法院会亭法庭审理的村干部紧急情况下为村民手术签字一案被媒体广泛报道,相关案件入选省法院第七批参考性案例,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
C 推进多元解纷
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各地人民法庭不断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思想,推动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目前,全省693个人民法庭共对接调解组织3156个,聘请特邀调解员2992名;374个人民法庭共有驻庭调解员609名。
加强与公安、司法、行业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须水法庭与中原区“和顺中原”三级网络实现对接,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全区154个(村)社区建立在线纠纷委派化解一网通办机制,实现“三进”工作100%覆盖。清丰县法院借助全县综治平台体系,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功能,与全县行业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与乡镇矛盾调处中心衔接配合,将乡、村两级600余名调解员纳入诉调对接网络,搭建起覆盖全县的诉调对接网络,与基层网格治理无缝对接。
注重发挥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工作者在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多方“解纷圈”,推动实质解纷。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牵头成立“茶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采茶、运输、销售等环节全方位维权服务新模式,提供涉茶咨询、调解、维权等司法服务200余次,无一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郑州市管城区南曹法庭推动调解平台建设,制定《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共建矛盾化解机制工作的试行办法》,三年内辖区无民转刑案件。汝南县法院老君庙法庭推行人民法庭与“五老”协会共同调解家事、邻里纠纷的“1+1”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结合地方特色,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夏邑县法院会亭法庭地处“中国打火机生产基地”,法庭联动夏邑县打火机行业商会成立“法庭+商会”调解工作室,实现“商事纠纷商人解”。淮滨县法院马集法庭聚焦小麦种植农户、种粮合作社、小麦经营企业的司法需求,打造“弱筋小麦绿色法庭”。西峡县法院丁河法庭依托辖区重阳镇“中国重阳文化之乡”的区位优势,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将涉老纠纷融入基层治理“警司访+”工作机制,与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一起做好老年人纠纷化解工作。
探索诉前分流机制,提升诉前化解质效。汝州市法院温泉法庭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精准识别机制,安排一名员额法官,指导驻庭调解员对调解案件进行“急、重、缓、简”分类标注,对于“急、简”案件,迅速展开调解工作,一旦调解成功,快速进行司法确认;对于“重、缓”案件,重点完善送达手续和指导当事人做好应诉准备,帮助法官预判案件形势,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即可基于诉前调解过程中确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快速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