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益性岗位取消年龄、残疾等限制
日期: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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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要点① 拓展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
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务输出,因地制宜挖掘一批季节性岗位,加强务工服务保障,增加脱贫人口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收入。
要点② 挖潜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
协同推进项目立项、招工组织、用工保障和劳务报酬发放,将脱贫人口就近务工需求作为安排以工代赈项目的重要依据。
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与脱贫人口签订劳务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要点③ 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
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支出使用情况作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以是否能胜任、是否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取消年龄、残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
要点④ 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力度
督促脱贫人口所在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对被裁减的脱贫人口,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对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依规受理,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要点⑤ 积极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
加强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将其作为“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重点对象,优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据新华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