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高薪的诱惑

日期:09-04
字号:
版面:第12版:法治故事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感谢检察机关的关爱,我们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近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张某某和赵某某满怀感激地向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张某某和赵某某在同一高校,住同一宿舍,平时关系很好。赵某某想找一份兼职工作,以补贴学习及生活开销。一天,赵某某无意中被一则招聘启事吸引。招聘启事称某某公司门槛低,工资回报高,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方便开展业务。除此之外,引荐他人来公司工作,还可以获得业务提成。

    赵某某在网上了解过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进行所谓的“跑分”等违法犯罪活动,但还是被“高薪”吸引,便投了简历。不到两天,赵某某接到了录用通知,并交出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工作近一个月,得到了5000余元工资,他满心欢喜。然而,这家公司没有具体经营业务,赵某某也曾对此产生怀疑,但他还是介绍张某某也到该公司工作,张某某也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交

    给老板,加入该公司工作。三个多月后案发。

    该公司老板使用二人的银行卡帮助其他犯罪分子电信诈骗,金额25万余元,已被刑拘。张某某和赵某某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经审查,鉴于二人是初犯、偶犯,银行卡过账金额刚刚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罪标准,且认罪认罚,涧西区检察院最终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给予行政处罚。(杨乐 董朕)

    提醒 

    电诈犯罪团伙借、买银行卡,是最常见的“洗钱”方式。租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或涉嫌违法,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两卡”。求职需谨慎,要擦亮双眼,避免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