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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董景娅 通讯员 邱正光)近日,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与该局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为一名身患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场特殊又暖心的入矫宣告。
宣告对象余某是一名五保户,因危险驾驶罪被新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后余某因身患重疾,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个月。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与浒湾司法所决定为他提供上门服务。
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文书来到余某病房,对余某进行了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全面了解他的生活、思想以及身体状况,并进行入矫宣告,签订社区矫正宣告书和责任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随后,工作人员对余某进行入矫谈话,叮嘱余某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余某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