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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8月25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8月25日起,三门峡法院将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开展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被查封(未实际扣押)车辆专项执行行动,向社会公布专项执行通告,对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凝聚执行合力,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执行人应当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被法院查封(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主动交付处置。负有交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发布会透露,该通告发布后,教唆、帮助被执行人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等阻挠交付行为的,法院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支持和协助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法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