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南阳讯 “这起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政治与业务的融合,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推进了诉源治理。”8月21日,淅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中阳在周一案例分析会上,为全院干警分享了一起轻伤害案件的办案效果。
今年1月,村民王某与邻居王某红因宅基地出路产生纠纷,在争吵中两人动了手,造成王某红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着重围绕双方当事人邻里关系、同族堂兄弟两个方面进行考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并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刑事和解,最终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使双方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去年以来,该院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办理轻罪案件时依法能动履职,找到案件“最优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力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案结事了”,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多走一步”,充分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和检察情怀。(刘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