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李浩楠)近年来,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的文明创建成果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了文明创建和检察工作双提升。今年7月,该院被焦作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三分之二以上业务进入全市前五,33人次获得省市级荣誉,业务、综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实现明显进步。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实践深度融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一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该院多措并举,营造整洁有序、科学人性、文明节能的舒适化办公环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文明队伍。
该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擦亮文化品牌上持续用力,将地域文化与检察职能相结合,创建“东城检爱”“检映夕阳红”检察文化品牌,持续挖掘当地文化的独特内涵和时代价值,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同时围绕中心工作,始终扛牢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把创建成效充分体现在服务大局的实践成果上。
该院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渗透式的创建活动巩固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动力,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和勇创一流的干劲,不断续写马村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