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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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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随意出借无险车辆 发生事故车主亦担责

日期: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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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省会政法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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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李韶锋)近日,张某出于好意将车借给彭某,不料彭某在驾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伤,让张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竟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遂将驾驶人彭某和车辆所有人张某起诉至巩义市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该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为事故车辆的登记所有人,未及时投保交强险,致使事故发生时该车处于未投保交强险状态,故其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彭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原告要求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赔偿,彭某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李某的各项损失合计1.8万余元,不超出交强险限额,所以应由彭某和张某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