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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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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范书伟 为民“多一点” 公正“满格电”

日期: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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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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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

    人物名片

    范书伟,省法院民四庭员额法官,从2019年到民四庭工作以来,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工作的目标和追求。四年来,共办结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032件,结案率95.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2%,没有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办案质效连年处于该庭前列,2020年、2022年被评为办案标兵,2021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办好一起案件不难,难得是办好每一起案件。”范书伟说,为了办好每一起案件,宁可自己多辛苦,也要为当事人为大局多做一点、多想一点、多说一点、多付出一点。

    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来到省法院民四庭见到了忙碌中的范书伟,切身感受到他“多一点”的办案精神和群众在案件中满满的获得感。

    1

    案结事了 为当事人多做一点

    “我平时办理的主要是建设工程再审审查案件,办案中经常思考为什么一起案件多次诉讼、反复诉讼?”范书伟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事人的诉求没有得到合法合理解决。为此,他在审查案件时,努力多为当事人做一些,通过审查对账、核实工程量、组织审核结算等方式把争议事项查清查明,妥善解决双方的合理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判决之外。

    在刘先生与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中,范书伟发现该案经信阳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3年3次审理,最终以刘先生单方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支持了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经审查,刘先生单方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仅为其本人单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尚未报请该公司进行审核决算,不足以作为认定双方工程结算价款数额的依据,案件需要提审并可能发回重审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考虑到本案已经两次发回重审,且再审后仍可能发回原审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一旦启动再审对当事人权益实现影响较大。”范书伟说,当时就着重考虑如何实质性化解争议,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该公司主要对刘先生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的结算数额存在异议,于是范书伟要求该公司对刘先生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进行结算审核并提出实质性异议,在此基础上两次组织双方造价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量核算,剔除无结算依据的工程量,达成了远低于原审判决数额的价款结算意向。至此,问题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但在工程结算款支付问题上,该公司又提出该公司经营困难,已经无力支付现金款项。结合该公司尚有预售房源未销售的情况,范书伟又引导和协调双方达成以未售房源抵债的意见,并组织和督促双方挑选房源和确定房价,并由执行法院对用于抵债的房源进行查封,保障了以房抵债协议的履行。最终以双方执行和解方式彻底化解了纠纷,该公司申请撤回再审申请,同时顺利执行完毕。

    事后,当事人专门打来电话向范书伟表示感谢。范书伟感慨道:“虽然把审查案件办成了二审案件,辛苦了一些,但看到多年的问题得到解决,再辛苦也不算什么。”

    4年来,他通过审查对账、核实工程量、庭外和解等方式,对双方有争议的事项达成和解,并促使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案件51件,启动再审调解案件22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2

    司法便民 为当事人多想一点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常因需要工程造价鉴定造成诉讼拖延、鉴定费用高昂。范书伟在审理此类案时,为当事人多想一点,引导双方以自行协商结算代替司法鉴定,以争议部分鉴定代替全案鉴定,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在钱某、吴某、刘某与虞城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是未完工工程,双方对工程价款计价方式发生争议,无法确定工程价款。同时,双方还各自提出了工程质量鉴定和停工损失鉴定,事实认定较为困难。对此,范书伟没有简单按照市场定额进行鉴定处理,而是组织双方对工程计价方式进行协商,积极为当事人想办法,参照当地同类工程价格,引导双方根据3名实际施工人所施工的不同楼栋的实际情况,分别达成了不同的结算单价和结算范围,为进行工程结算打下基础。

    针对双方各自主张的工程质量和停工损失索赔问题,又进一步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指出双方证据不足的情况后,再次引导双方为了推进工程结算,放弃各自主张的工程质量索赔和停工损失索赔,进一步缩小了争议事项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双方仍有争议的工程造价事项依法启动工程造价鉴定,鉴定人两次根据双方异议补充修正鉴定意见并出庭作证,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为据,一次性解决纠纷。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并履行完毕。

    范书伟认为,虽然释明、引导和协调的工作量比较大,但引导以双方协商核算代替工程造价鉴定能够缩小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争议范围,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效。

    4年来,他通过二审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工程结算或部分结算事项8件,通过二审补充鉴定化解纠纷6件,均取得了服判息诉的效果。

    3

    温情司法 为当事人多说一点

    “在工作中,会遇到法官办理的案件明明没有问题,可群众就是不理解,案结事不了的情况,有的还到处信访反映。怎么才能让当事人理解法院的裁判、感受到裁判的公正?”对于这个问题,范书伟的理解是,要直面当事人的诉求,用人民群众能够理解的方式真心倾听、真情感受、真诚回应,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高某、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纠纷案件,原审判决认定,高某、齐某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不予支持。这是一起涉及诉讼时效期间认定的简单案件,本可以一驳了之。但在审查询问时,范书伟发现,原告高某、齐某的父亲齐某勤一直作为诉讼代理人,实际上发动诉讼和参与诉讼。这个案件如不能说服齐某勤,就可能会案结事不了。

    范书伟专门与齐某勤面对面交流,了解诉讼的原因和想法,发现齐某勤实际上是对交房时间的认定有意见。对于齐某勤担心的交房时间问题,专门讲解了房屋交付的法律规定,梳理分析了双方的证据情况。经过沟通,齐某勤基本接受了原审判决。这个案件最终裁定驳回了高某、齐某的再审申请,齐某勤专门打来电话,并写来感谢信:“虽然该案被依法驳回,但我们心服口服。特别感谢2021年10月19日您在四十八审判庭对一名普通老百姓的详细释法,尤其令人难以忘怀。”

    范书伟在办案手记中写道:“法官在办案中,能给当事人的不仅是不见面的法律文书,还要尽可能多地面对面听一听当事人的意见,适度给予回应和引导。可能就那么几句话,就能给当事人带去司法的善意和温度,就能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

    4

    延伸服务 服务大局多干一点

    奋斗从来不只是响亮的口号,而是要在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起案件中见精神。范书伟从到民四庭办案开始,正常的工作时间已经无法保证完成繁重的办案工作,每天中午加班一个小时,下午晚下班一个小时已成为常态。他的妻子在异地工作,夫妻分居两地,为照顾孩子,他经常下午加班后还把案件材料带回家,在家里整理撰写裁判文书。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他也尽可能多做一点。如在办理王某与汝南县某装饰有限公司等申请再审案件中,对驻马店市建筑公司违法出借资质的情形发出司法建议,经省住建厅介入督办,不仅使违法行为得到查处,而且还促使驻马店市住建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有力促进了当地建筑领域违法建设行为的源头治理。

    在办理某一问题楼盘的群体性逾期交房申请再审案件中,针对尚有200多起同类案件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情况,范书伟带案点对点与郑州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审监庭相关承办人进行沟通交流,提出三级法院协同处理该群体性案件的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推动该案的化解处置。该案经两级法院同时作出一致裁判,当事人息诉罢访,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范书伟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宁可自己多辛苦也要给当事人“多一点”付出,努力让公正充满格。在范书伟的眼里,一份份署着自己姓名的法律文书,就是青春无悔的经历和年老时热泪盈眶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