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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沈丘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巡察+”监督模式,加强巡前、巡中、巡后监督管理,着力推动“巡察+政法”“巡察+纪检”等模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建章立制,强化巡前资源共享。该办联合县纪委监察委、县委政法委机关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委有关事项协作办法》等8项协作配合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巡察工作中的职能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协作配合,强化巡中监督检查。该办通过借力纪委监委“廉政体检”、审计部门“经济体检”等,推动审计、财会、政法等监督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达到“1+1+1>3”的监督叠加效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量。
同向发力,强化巡后监督整改。该办坚持把巡察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放到“同一个篮子”里谋划,确保巡察和整改环环相扣、系统推进。针对巡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和典型性问题,分别移交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同时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转化为治理效能。(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