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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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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种树影响邻居采光

日期: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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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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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吴京宇

    基本案情

    原、被告本为邻居,被告在其大门西侧紧挨原告院落处栽种4棵杨树。春季杨絮飞扬、秋季落叶满地,让原告苦不堪言。4棵杨树现已长至十七八米高,严重影响了原告采光,致使原告屋顶光伏板不能正常发电。且杨树根系膨胀,将原告的下水道水管挤坏,无法正常排水。树下又有高、低压电线,对原告的房屋及家人的人身造成安全隐患。被告在修建院墙和厕所时,还侵占了两家共有风道,因下雨时无法排水,致使原告房屋墙体下沉。原告通过多种途径与被告协商均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鉴于双方是邻居,开庭判决可能产生更大矛盾,辉县市法院薄壁法庭法官刘东升开庭前来到原、被告家中现场勘查,询问双方意见。经询问,被告同意伐掉4棵杨树,但杨树长大不易,希望原告给予相应补偿。了解情况后,刘东升找来了熟悉乡村生活的人民调解员秦福森,一同参与调解,积极做原、被告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重归于好。

    法官提醒

    这是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属于相邻权纠纷。邻里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若小矛盾不解决,日积月累可能会演变成大矛盾,乃至发生刑事案件。邻里之间门户相对,鸡犬相闻,营造“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和谐融洽邻里关系,既是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的黏合剂,又是人文昌盛、道德完善的时代要求。希望大家理性处理邻里关系,圆满化解纠纷,最终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