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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近日,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一起非法种植罂粟和非法储存罂粟种子案件,走进所在乡镇社区,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毒法律知识。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在家中院内非法种植罂粟172棵,并存放罂粟种子。经称重罂粟种子重量为259.64克。经鉴定,罂粟种子未经灭活,具有生活力和发芽力。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结合所办理案件,向群众普及国家禁毒的法律政策,讲解毒品种类、危害及预防毒品犯罪的措施等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的自我防范意识。
新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艳表示,将坚持把惩戒毒品犯罪与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履行禁毒法治职责,形成全民禁毒综合治理格局。(岳华范董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