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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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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法为盾 与绿同行 护佑“生态共同体”健康发展

日期: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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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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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保护“夫妻树”

    ?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迎来特殊植树人

    □周惠马莉冉赵海洋牛志敏牛梦梦甘素启/文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理论遵循。

    近年来,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坚持公益诉讼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过协调联动、主动监督、综合治理,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程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生态保护和环境资源领域类案件,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

    驿城区

    一言一行 留住一林青木 保护百年“夫妻树”

    “有了‘身份证’,这对黄连木‘百年夫妻’就有人管了。”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村民向承办检察官和当地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3月,经驻马店市古树名木保护志愿者提供线索,驿城区检察院对蚁蜂镇两棵没有挂牌保护的黄连木进行立案调查。

    这两棵黄连木已有110年树龄,因为一棵开花一棵结果的奇观被当地村民称为“夫妻树”。“虽然已有上百年的树龄,但在2018年市绿化委员会编撰的《驻马店古树名木》中并没有记载这两棵黄连木。”驻马店古树名木保护志愿者负责人彭东生表示。

    4月27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区林业发展中心及驻马店古树名木保护志愿者,对两棵黄连木保护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5月6日,该院依法向辖区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两棵黄连木展开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等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辖区乡镇和林业部门派技术人员对黄连木进行全面清查,在制定保护措施的同时,按照流程申报挂牌保护。

    在公益诉讼检察官、志愿者、当地村民和新闻媒体的共同见证下,5月11日,工作人员将刻有古树信息的保护牌挂到了两棵黄连木上,游客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保护牌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古树信息。

    汝南县

    一笔一画渲染一湾碧水 再见了“水葫芦”

    5月8日,一车又一车的“水葫芦”被从河道中清运出来,至此,臻头河汝南县老君庙段水域内长达5.8千米的“水葫芦”全部清理完毕。

    今年3月,驻马店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臻头河汝南县老君庙段余子河大桥附近水域有大量“水葫芦”野蛮生长,遂将这一线索移交汝南县检察院。该院随即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询,确认附近水域生长的“水葫芦”学名凤眼莲,属外来入侵物种,其野蛮生长会对本地生态存在诸多危害。

    为查清公益受损现状,驻马店市检察院派出专业人员指导汝南县检察院使用无人机对涉案水域进行航拍固定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检察机关确认属地政府对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主管职责。由于时值禁渔期,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3月16日,该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月20日,该院又通过“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至汝南县河长办。属地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流域排查情况,立即组织各段河长对辖区水域蔓延的“水葫芦”开展清除整治工作,推动形成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格局。

    新蔡县

    一心一意绘就一片蔚蓝 闫港美起来了

    今年7月,新蔡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系列活动,对闫港污水排放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办案检察官发现,污水治理运行设施管网通畅、设施完好、运行正常。闫港以往露天排污的旧貌已不见踪影,一条长达1500米的排污暗渠把污水引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成为东湖生态公园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闫港横跨新蔡县余店镇、月亮湾等5个乡镇,由于历史原因,沿岸40余个村庄的居民生活污水均直接排入闫港,形成黑臭水体,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同时,闫港露天流经东湖、南湖生态公园接合部,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游客每经此地都要捂着鼻子指责一番,这与生态水城、魅力新蔡建设极不协调。

    为推进闫港排污问题有效治理,该院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启动公益检察办案模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小组负责整改工作,通过排查制订整改方案,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专项资金200余万元,采取埋设管网等方式,确保老城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在县检察院的跟踪监督和住建、城管等部门的持续努力改造下,闫港河道终于恢复了清澈。

    确山县

    一草一木妆点一脉青山 特殊植树人“上岗”

    “这次来基地植树,我真正体会到了种树的艰难。今后,我再也不干乱砍滥伐的事儿了!”近日,确山县虎啸山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迎来了首批特殊植树人,王某某就是其中一位。

    确山县是豫南森林资源大县,滥伐林木犯罪一直存在。近年来,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该院采取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双管齐下的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从重打击,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于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的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要求被告人对遭到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资源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对于本院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该院还依法向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然而,仍有个别群众抡起工具作案。该院研究决定,建立生态林修复基地,让违法犯罪人员支付费用购买树苗,并统一到基地履行植树义务。

    2021年12月,王某某等6名伐木工明知他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仍受人雇佣砍伐山区阔杂林4246株。考虑到王某某等人作为帮助犯,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今年2月27日,该院对王某某等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就这样,王某某成了首批到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植树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