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讯202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时间精准开展新政策提醒宣传工作,就政策细节、操作填报流程等进行“一对一”重点辅导。面对前来宣讲新政的税务人员,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宋建超欣慰地表示:“公司目前整体回款情况不容乐观,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只增不减,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新增7月这个节点,有效帮助我们‘减负松绑’。”
该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胡建华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感触颇深:“近年来,中铁装备之所以能够轻装上阵,勇攀技术高峰,离不开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也离不开税务部门的辅导培训。今年的新政策是对企业研发更大的鼓励。我们将把税费红利转化为研发动力,努力制造更先进的盾构机,提高中国制造在全世界的影响力!”
同样感受到满满获得感的还有河南省海之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河南省工信厅认定的双软企业,依托能源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能源控制系统,为用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能源管理服务方案。近几年,该公司遭遇了市场开发困难、回款放缓等不利因素。新政实施后,公司预计可提前享受到140多万元的税收优惠。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立刻算起了发展账:“这笔优惠提前到账,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公司可以将这笔资金继续投入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上,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也是为国家能源绿色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据统计,截至8月7日,该区已有627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巍表示:“下一阶段,实验区各级税务部门将持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期所盼,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企业走好科研创新路点燃新引擎。” (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