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 帮涉案大学生重启人生
日期:08-02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鹿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费忠政 王思懿)“感谢检察院给我的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近日,大学生李某某的父母把一面锦旗送到鹿邑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一帆手中。
李某某在某平台收到陌生人的私信,称可以在境外聊天软件中做“兼职”,通过使用银行卡帮助他们转账便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李某某受到诱惑,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并听从安排,协助对方频繁转账。
然而,李某某经手转账的钱,其实是不法分子的诈骗所得。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张一帆了解案件详情后,第一时间督促李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李某某系初犯,涉案数额较小,面对检察机关讯问时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经过汇报讨论,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