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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8月开始施行。从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到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从扩大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范围,到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法治,为美好生活助力。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养老机构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扩大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范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
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
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