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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洛阳讯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强化相互配合制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7月26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洛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哲担任审判长,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封勇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检察机关仔细审阅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全面分析把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研究制定了出庭预案。合议庭认真细致审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审看了被告人历次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资料,形成了2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同时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随后,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陈卫军 郎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