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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张书伟)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7月21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8起刑事案件在山城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
庭审开始后,法官集中对8名被告人进行身份确认,告知权利义务,核实认罪认罚,并当庭宣告判决。8起案件平均庭审时长5分钟,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质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山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协调衔接法院审判活动,统一量刑标准和证据标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为繁简分流奠定基础。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山城区检察院坚持案件质量不下降,规范强制措施标准,注重听取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切实保障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下一步,山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简案快办理念,整合诉讼资源,努力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轻罪治理工作质效和水平,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