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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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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水利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日期: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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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重点阅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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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背景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水利工程主体的多元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条例》关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已不适应当前水利工程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须对先行《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亮点

    省水利厅厅长申季维介绍,《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立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输水、灌溉、水力发电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并规定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农田水利等工程的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条例(修订草案)》初审修改稿规定,水利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水利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