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入村后,法官化解了征地补偿纠纷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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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 王晶雅
“感谢法庭秉公办案,查清案件事实,为我们解了难题。”7月20日上午,当事人杨某的监护人将一面锦旗送至西峡县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法官手中。
原告杨某与被告任某(二人均为残疾人)2022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杨某将户口从男方任某家所在村组迁出。今年起,任某所在的村组因征地陆续分得土地补偿款,杨某监护人发现虽然杨某已经离婚并迁出了户口,但土地补偿款名单中有杨某的名字,村组也按比例给杨某分配了补偿款,于是便多次向村组反映要求领取杨某的补偿款。村组表示,征地的相关手续由任某所办,补偿款也已经打入任某账户。任某则认为,杨某已和自己离婚,自己村组的征地补偿款不应再分给杨某。双方协商无果,引发不当得利之诉。
考虑到该案原、被告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为了更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决定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第一次入村,并不顺利,看似简单的案件,经过整整一上午的调解,双方依然各持己见,分歧较大,任某坚称被征收土地中没有原告的土地份额,拒绝将补偿款支付给原告。
过了几日,法官再次进村,向村民小组组长、会计及知情村民了解征地补偿、签订协议的具体经过及补偿依据。经过调查发现,任某所在的村组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组内成员如有去世、外嫁、离婚等情形,村组仍会为其保留一年权益,如果这一年内有分红补偿事项,村组仍会为其分配份额,并按户发放。鉴于此,如果对该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法官来说也许并不难,但判决并不能做到案结事了。
近日,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第三次进村说服村组干部共同参与调解。这次有了村干部的助力,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明显缓和,法官趁热打铁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任某当场归还了杨某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法官的智慧
调解工作需要耐心、细心,更需要方法,法官携手“村官”,共同努力,才圆满地化解了这起征地补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