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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浩胜)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的提升,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针对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民生痛点,近期,鲁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中,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工程标准;存在临时用房占用盲道、部分客运场所没有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识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残疾人、老年人保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督促法律的实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提供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