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两天快速结案
日期: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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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近日,唐河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执行到位25万余元执行款。
据了解,唐河县某金融机构与张某、彭某、李某、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后,判处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偿还原告唐河县某金融机构借款25万元,并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及罚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彭某、李某、沙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同时,执行法官对4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根据财产反馈情况果断对被执行人沙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因所冻结的金额不足以清偿该案全部债务,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沙某,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之后,沙某表示愿意履行。
近日,沙某在法院现场履行了义务,原告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 (刘震杨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