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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通讯员马虎山)“要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帮忙,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近日,拿到赔偿款的老人刘某,拿着一面锦旗,到洛阳市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道谢。
2020年2月22日,偃师区某村两个村民组的29户村民共同使用的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村民组组长孙某、马某受村民委托,联系刘某的儿子刘某某前去维修。维修期间,一个水罐突然爆裂,导致刘某某受伤后死亡,花费医疗费用9000余元。
事故发生后,刘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马某与刘某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09万余元,判决孙某、马某共同承担54万余元。孙某、马某和刘某分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将该案发回重审。后刘某向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该中心审查后,指派河南西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洁萍、曲红艳代理该案。律师认真研究案情,收集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据理力争,但法院认定刘某各项损失共计59万余元,由29户村民共同承担50%。
判决下达后,孙某、马某分别支付了自己那份赔偿。刘某来到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希望其他27户村民一次性赔偿自己的损失。该中心再次指派王洁萍、曲红艳帮助刘某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7户村民与刘某达成和解,共计赔偿6.65万元,法院判决其中12户村民共计赔偿12万余元,另有8户村民,因户主年龄偏大、没有赔偿能力等原因,法院裁定终止审理。承办律师针对裁定终止审理的8户村民,更换被告人,第三次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刘某拿到了20万余元赔偿款,余款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