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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通讯员王凯琪张珂瑜)日前,获嘉县史庄镇居民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获嘉县矛盾调解中心,对该中心调解员表示感谢。
今年4月18日,刘某到该中心反映称,2020年10月18日,自己在县城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单元房,共支付购房款17万余元。由于其有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房屋销售经理岳某承诺帮助恢复其征信,并于2021年12月签订了相关协议。至今已过去两年多,刘某的征信仍未恢复,开发商也不同意退款。
该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成立由县“金牌调解员”陈建中、调解员马凤琴组成的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告知双方刘某因个人征信问题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但刘某应当赔付违约金。
随后,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共支付17万余元购房款,扣除违约金1.4万元,开发商还需退还刘某16万余元,于今年7月底前支付完毕。目前,开发商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