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
●时间:7月11日
●天气:晴
●地点: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
●关键词:﹃党员文明交通标兵岗﹄
7时30分,我随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副大队长宋伟来到龙江大道与平西大街交叉口。此时正是早高峰,路上熙熙攘攘的车流和人群井然有序,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各行其道。
该大队平桥中队副中队长熊昊正在十字路口指挥着交通。他的手势标准、娴熟,展现出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十字路口的4个方向均有辅警在协助执勤。
今日“入伏”,天气特别闷热。不知不觉,已经是9时了,早高峰平稳过去。满身是汗的熊昊来到岗亭进行短暂休息。我注意到岗亭里一面落款日期为6月30日的锦旗。“熊警官,能否给我讲讲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只是一件小事,当事人要当面感谢……”熊警官略显腼腆地说道。
6月27日,出租车司机付女士来到岗亭求助,她在停车候客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看起来像是十三四岁的孩子。由于碰撞痕迹不明显,付女士不准备追究对方责任,只是想联系对方家长教育一下孩子。在与家长交谈时,孩子突然逃离,将电动自行车遗落在现场,付女士不知道如何处理,便向交警求助。熊昊带领人员来到现场,做完事故勘查后,将电动自行车拖至警亭,同时安排人员在附近走访了解情况。
第二天,熊昊了解到有群众到派出所报警称电动自行车遗失,便立即与报警人郑女士取得了联系。郑女士描述的车辆特征与被拖到警亭的车辆特征相符,熊昊便让郑女士带着购车凭证来到岗亭,电动自行车物归原主。原来,郑女士的女儿停车后忘记将钥匙拔下,造成车辆遗失,线索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郑女士开心地表示:“没想到电动自行车这么快就找到了,太感谢你们了,为平桥交警点赞!”为表达感谢,郑女士送来了锦旗。
宋伟告诉我,这个路口的交通岗被信阳市公安局评为党员文明交通标兵岗。标兵岗定人、定时、定岗、定责,要做到“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警容着装、统一警务装备、统一勤务方式、统一管理职责,姿态规范、站位规范、服务规范、执法规范、语言规范。标兵岗民警辅警要眼勤、嘴勤、腿勤,勤观察、勤宣传、勤指挥。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不成体系。该大队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提升文明执法能力,获得了群众的好口碑,正如锦旗上所写:“高效服务一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