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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李顺青曹孟源)日前,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车)负责人向义马市法院送来感谢信,表达对该院司法为民的感激。
2014年,河南中车与某工程建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因对方长期违约,拖欠货款达3626万元,给企业造成巨大风险。无奈下,河南中车将该工程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货款、赔偿损失。
然而胜诉后,执行过程却遇到难题。因租赁设备远在云南省,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邓晓辉和执行干警李伟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法院,协助查封相关设备,后迅速前往被执行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经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还款协议。2023年6月,第一期执行款项100万元已交付河南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