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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文博)“在许所长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找到了一份工作,谢谢司法所的帮扶矫正。”近日,鲁山县库区乡的尤某来到鲁山县司法局库区司法所,向该所所长许天焜致谢。
尤某未成年时实施犯罪行为,但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事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各项因素,尤某在库区司法所的管理下进行社区矫正。
尤某在社区矫正时情绪低落,沉默寡言,不愿与人沟通。为了解尤某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许天焜每周都与其联系。在许天焜的耐心帮助下,尤某重新积极面对生活,配合完成社区矫正。
随后,许天焜对尤某进行法治、社会公德教育,尤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社区矫正期间服从管理,今后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许天焜的带领下,尤某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加库区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扫街边卫生,提升库区乡人居环境质量。
矫正结束后,许天焜意识到尤某学历低、有案底,可能面临就业难题,于是积极沟通协商,顺利帮助尤某找到一份快递员的工作。
“青少年承担着建设祖国未来的重担。当他们因心智不成熟等原因走上岔路,我们能做的是尽心尽力,通过多项举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许天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