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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及侵害不特定公民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被告人常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管城回族区法院依法判处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社会公共利益赔偿金2.6万元。
“我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听人说生产假冒奶粉能挣快钱,就打算自己也试试。”2022年9月,常某详细打听清楚假奶粉的生产过程后,便打算“大干一番”。他来到管城回族区某村租了一间厂房,在网上购得搅拌机与封装机,又从商场里购入大量某进口品牌原装奶粉、该品牌空包装袋以及植脂末、玉米糊精,在没有任何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资质的情况下开始了自己的“发财之旅”。
“这个品牌的奶粉主要是给成人吃的,而且添加的东西也都无毒无害,不过是营养没有那么充足罢了,应该不会被查到。”常某交代。短短一个月,常某就生产出1吨假奶粉,并已大量流入市场。
2022年10月13日,管城回族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常某的小作坊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假冒奶张134袋,案值逾8.5万元。案件移交到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理认为,常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常某生产的假奶粉虽无毒无害,但经检测,奶粉中蛋白质、脂肪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故常某涉嫌侵犯不特定公民个人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检察机关遂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管城回族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常某自知违法,悔不当初,当场认罪服判。
(王彬校元元贾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