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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李宁刘雪豪)“不分省内省外、距离远近,都是我们执行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7月11日,民权县法院执行干警谢俊生一边整理着卷宗材料,一边对前来领取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山东省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说。
据悉,该公司向刘某承建的某项目工地供应砂浆。项目完工后,剩余24万余元砂浆款迟迟没有支付,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民权县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刘某1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44626元。然而,刘某不仅没有履行承诺还玩起了失踪。该公司负责人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谢俊生接手案件后,刘某的电话已成了空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刘某的家庭住址,几次前往都扑了空。如何查找到被执行人,成为谢俊生的头等大事。他带领执行团队,冒着40多摄氏度的高温,一次次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居住的村庄,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地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刘某的家人告诉谢俊生:“刘某正在某市陪儿子复读。”之后,谢俊生在经过院领导的批准后,当即带领执行团队赶往某市,经过3个多小时的奔波,成功找到了刘某。
面对将被拘留的处境,刘某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当场凑齐了24万元现款。远在千里之外的申请人主动提出放弃4626元尾款,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