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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
●时间:7月5日
●天气:晴
●地点:新县检察院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9时,我如约来到新县检察院,见到了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磊。此时,她正与公安民警沟通一个案件。
“麻烦你们大热天过来,快请坐。是这样的,嫌疑人伍某涉嫌盗窃的案件,经过我们审查,他又交代了两起盗窃案件。这两个案件还需要公安机关侦查一下,调查他的供述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黄磊和公安民警交接完工作之后,就赶到检察院办案区对伍某进行讯问。
处理完伍某的案子,黄磊向我介绍:“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既包括实体上的从宽,也包括程序上的从简从快办理。像我们刚才办理的这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坦白情节,并且全部退赃退赔,如果嫌疑人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机关依法可以对他从宽处理。这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了整个刑事诉讼的全过程,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
一眨眼已是当日11时许,空气中涌动着热浪。稍作调整,黄磊又前往新县某企业进行回访工作。
“在广某的这个职务侵占案件中,企业作为受害方,一定要汲取教训。今天我们来回访,也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对贵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起到警示作用……最后也希望贵公司对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这个案件在我们公司内部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尤其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员工的法律知识讲解,后来又邀请我们的公司员工进行旁听审理,让我们公司的全体人员受益匪浅。你们真是办了一案,教育了一片,让全体员工吸取教训,时刻紧绷法律弦,坚决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检企同行,法治同行。我们检察院也会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黄磊说道。
结束了企业回访,我们返回检察院。在黄磊的办公桌上,我看到了一个漂亮小女孩的照片。一提到女儿,黄磊显得特别高兴,有聊不完的话题,但因为工作忙,很少陪孩子和家人。这么多年,她一直觉得有愧于家人。
结束了采访,我走在新县的大街上,被这里的红色文化所震撼。新县素有“红色首府、将军故里”之称。昔日星火燎原之地,在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早已旧貌换新颜。像黄磊一样的众多检察干警在这片红色土地上,正奋力绘就新的画卷,让红旗更红,让检徽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