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诉讼保全 高效化解货款纠纷
日期: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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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赵京亚)日前,在一起货款纠纷案件中,被告浚县某建设公司依约支付货款后,原告公司向浚县法院提出撤诉,并对该院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被告承接商品房建设工程后,与原告鹤壁某商砼公司签订商砼供应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23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6月5日向浚县法院起诉。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工作人员发现该案属于涉企类合同案件,随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分案。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阅卷,并与原告沟通,建议其先申请诉讼保全。经原告代理人申请,承办法官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通过审判流程系统移送至执行部门采取查控措施。
经过执行系统查控,承办法官发现被告账户有存款8万元,立即予以冻结,并电话联系被告,向被告释明拒不支付拖欠货款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后果。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6月15日,被告依约支付货款。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对涉企类合同案件实行“五个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分案、优先移送、优先送达、优先调解),全面提升涉企类案件调解审判执行效率,推动快审快执快结,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