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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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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暴力阻止民警执行职务 一男子被判拘役

日期: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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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3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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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赵雪艳 代文官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22日,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民警在渑池民警的配合下,到渑池县洪阳镇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裴某超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讯问。裴某超的儿子裴某田情绪激动,为阻止民警将父亲带走,与大安市民警发生拉扯推搡,并将两名民警打伤,致使一民警左手拇指远节骨骨折,另一民警左胳膊肘部擦伤。

    法院判决

    渑池县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裴某田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结合被告人裴某田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裴某田拘役四个月,当庭宣判后,裴某田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藐视法律,挑衅民警执法权威,甚至暴力袭警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