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王新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于2022年12月15日前分批次偿还李某欠款及本金34.2万元。此后,杨某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因个人收入问题,未能严格按期履行,但一直与李某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坚持尽己所能偿还剩余债务,最终于今年6月初将所欠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了却了一件心事。
可是,最近杨某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杨某被银行告知,因为其曾经涉诉,无法按正常程序被批准贷款,需要额外提交证明材料证实其债务已履行完毕。
案件结果
杨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法院工作人员。法院立审执协调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中的“共享空间”向双方当事人核实了情况,李某书面确认杨某已全部履行完毕。随后,立审执协调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杨某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杨某拿到《自动履行证明书》后,再次向银行提出了贷款申请。
法官说法
《自动履行证明书》是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其已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凭证,是法院对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一种正面回应,正向激励了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有利于化解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金融借款、信用评价等方面的阻碍,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从而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认识转变。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石。相较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警戒和惩罚作用,《自动履行证明书》承载的是正面激励的理念,赋予守法诚信更多肯定,用法治力量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用“失信惩戒”和“守信光荣”共塑诚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