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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一起“熟人”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周某来到新安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帮助他追回全部18万元被骗钱款,挽回了损失。
18万元是怎么被骗走的?检察官怎么全部追回的?
周某是一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高某是被害人周某的“朋友”,之前也曾在周某处办理过保险业务。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高某伪造“梁某某”身份,谎称其可以帮助介绍保险业务,以此为由先后向周某骗取共1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用微信小号伪造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证明自己已跟“梁某某”沟通此事。
“我跟高某也算比较熟,平常感觉人挺靠谱的,他还把微信聊天的截图发给了我。”后来,周某见高某迟迟没有动静,找其询问,均被各种理由应付过去,遂去打听,发现根本没有“梁某某”这个人,就要求高某退钱,又被高某找借口拖着不退。
“他说是要还钱,还说要抵押房子,但是又说媳妇不同意,钱不在自己手里。”这时周某才幡然醒悟,于是报警。
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新安县检察院。“钱我花了,具体花哪不记得了,忘了。”面对办案检察官靳朝的讯问高某说。
靳朝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就在想: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吗?能不能挽回被害人损失,将案件影响降到最低。之后,靳朝多次对高某及其家人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其退回全部钱款。
“18万元不是小数目,不退钱的话就要依法判处刑事处罚。如果你能退还全部钱款,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减轻处罚……”
“我知道自己是诈骗,当时就想弄点钱花,之前还存在侥幸心理,现在我知道错了,钱我一定还!”最终,在靳朝的释法说理、沟通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高某分3次向周某退回全部诈骗款项18万元。
周某收到全部退款后,来到检察院,为检察官送上了一面锦旗。“我没想到这18万元还能要回来,挽回了损失,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 (马万里 张聚辉)
编后
对于任何投资,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千万不要轻易相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证据”,谨防假截图、真骗局。如果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无论金额大小,请第一时间报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