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千万工程”经验 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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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峰
“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组织启动了“千万工程”:从全省近4万个村庄中,选择一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并以此为龙头,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时代的变迁、经过生动实践的检验,这一伟大决策部署愈发显出其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的指导性;其伟大的现实意义得到进一步验证,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彰显。今年是“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再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千万工程”迭代升级,不仅造就了浙江万千美丽乡村,也为全国各地提供了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样板。
当前,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时期,全国各地正在进一步推广和实践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坚强领导是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最大保障。因此,首先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锤炼作风。要建立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责任制和权责明晰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乡村治理成效,检验初心使命,锤炼干部作风。党员干部的作风实了,本领硬了,办法多了,事业的凝聚力和工作向心力自然就强了。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其次,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共建共享。要将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将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将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汇聚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完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再次,要始终坚持治理创新、提升效能。建立健全协同共建机制,实现政府、市场、集体和农民等多方力量的最佳组合、最佳配置,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整体合力。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践。
最后,要始终坚持法治引领、平安为要。切实以法治治理方式,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不良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要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偏远乡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打通司法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