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司法救助”写好救助“后半篇文章”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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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杨瑞璞)“真的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帮助,没想到检察官还挂念着我们,真是太感谢了。”近日,鄢陵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宋卉冰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会芬带领部分党员,到司法救助对象韩某家中回访时,韩某动情地说。这是该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合的一个缩影。
韩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母亲,年近90岁,生活举步维艰。5月10日,鄢陵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该线索,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考虑到韩某家庭特别困难,遂将该线索提请许昌市检察院,经过汇报沟通,实地调查核实,两级检察院一致认为韩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韩某开展联合救助,由市检察院给予申请人韩某一万元司法救助金,由鄢陵县检察院加强救助金监管。
鉴于韩某家庭情况特殊,宋卉冰决定将其列为党支部长期帮扶对象,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她号召支部党员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对韩某进行跟踪回访,定期开展党建帮扶慰问,努力将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在韩某家中,宋卉冰告知韩某及家人对韩某的救助决定和相应帮扶措施,开导他们重拾信心,好好生活。
近年来,鄢陵县检察院以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契机,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把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融入党建和司法救助工作中,通过党支部书记带头、党员干警踊跃参与,将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使党建工作成为业务工作的延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做到司法救助与党建同向发力、高度融合,共同写好救助“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