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办案 被告人认罪认罚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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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李宁宁)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华故意杀人案在渑池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中级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周东方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市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道伟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
2022年8月31日晚10时许,被告人刘某华和被害人马某某因感情生活问题发生纠纷,刘某华将马某某掐死在停靠于渑池县的货车驾驶室内。为逃避侦查,刘某华毁尸灭迹。
由于该案影响恶劣,接到市公安局案情通报后,张道伟决定亲自承办该案。法庭辩论中,张道伟从证据、事实、法律、量刑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公诉意见,并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被害人有过错等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答辩。
经过质证、法庭辩论和陈述意见,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