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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李倩)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创新“执前督促”举措,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曲某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问题与被申请人鹤壁市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公司未如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曲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该院执行工作人员与被申请人鹤壁市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多次电话沟通,并向其送达《执前督促通知书》,并告知郑某,曲某已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同意适用执前督促程序,故该院暂未正式立案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若该公司未能在执前督促期间完全履行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则将依法对其公司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经多次沟通,被申请人鹤壁市某公司一次性赔付曲某5550元。
据悉,此案是该院在推行“执行督促”工作机制后的典型案例。目前,该院适用执前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已有百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