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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锋)6月13日,鄢陵县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鄢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被告人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鄢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慧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
开庭前,蔡文慧仔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讨论。庭审中,蔡文慧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全案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现场秩序井然。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院、庭长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通过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为全院法官树立了标杆,对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强化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