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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14日从国家铁路局了解到,《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自6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三条,明确铁路机车车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
办法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应当纳入限制鸣笛区管理的区域,并将确定的限制鸣笛区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限制鸣笛区内,具备条件的铁路线路区段,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驾驶人员在限制鸣笛区内遇司机鸣笛标时,应当开启灯显示警设备,除特殊等情况外,限制鸣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