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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6月12日,省检察院在郑州召开2023年度第一轮政治督察动员暨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最高检关于政治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安排部署对洛阳、平顶山、驻马店市检察院专项政治督察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强调了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就开展好本轮政治督察提出明确要求;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姚福安宣读了关于3个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闫大伟就政治督察有关事项作了说明,重申了相关纪律规定。省检察院相关部门授课人员围绕本轮政治督察重点、开展政治督察方法等进行了培训。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政治督察特点定位,不断提升政治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政治督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分析问题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要聚焦工作重点,围绕既定事项开展专项督察,以聚焦促具体,以具体促深入,确保把情况吃透、找准症结根源、提出有效应对之策。
会议要求,督察组要担当尽责、忠诚履职,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坚持原则,严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督察单位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站位,体现直面问题的政治勇气,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省检察院督察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