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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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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一棵柿子树的事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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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检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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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人:新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美凤整理:马万里张聚辉

    柿满枝头,寓意事事顺利。但这妯娌俩却因一棵柿子树引发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值吗?近日,我办理的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虽然完结,但并不完美,心有遗憾!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刘某家西边半坡上有棵柿子树,每到秋天树上总是结满了柿子,2022年10月31日,刘某正爬在树上摘柿子时突然传来:“这柿子树是俺哩,你凭啥摘?”刘某妯娌王某一边吵嚷着一边跑到树下,把刘某摘好的一篮柿子倒到自己篮子里。俩人积攒已久的矛盾,最终因摘柿子被点燃,从争吵到厮打,互不相让。最终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今年4月,我接到这起由公安机关移送过来审查起诉案件,翻阅卷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法律层面没什么可说的。

    这是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民事部分未达成和解,被害人也不接受调解,但大家都是近亲,如何才能巧解纠纷、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呢?

    凡事想着容易做着难。因俩人积怨已久,王某受伤后,态度非常坚决:“绝不接受调解,绝不原谅她!”我每次上门调解都效果不佳,无功而返。王某的态度让我犯了难,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疙瘩再难也得解。她在气头上,根本不听劝解,得另想办法。

    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我想:“父母有矛盾,固执不听劝,但是孩子们是兄弟姐妹,能不能通过他们来调解呢?”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我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王某的儿子和刘某的大女儿均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叔伯兄妹关系一直不错。这应该是一个突破口。我电话联系了两兄妹,说明我的想法,两人当即表示会回来尽力劝说,争取化解两人的矛盾。

    后在儿子、侄女的劝说下,王某终于松口,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在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村干部和我三方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系初犯、偶犯,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我们又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对刘某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但是,王某作为案件被害人,因受伤无法出席听证会。于是,我和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一起,再次来到王某家中征求她的意见。最终,在大家的劝说下,王某在同意谅解书上签了字,同意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王某虽签了字,案子画上了句号,但我总感到遗憾的是:王某、刘某妯娌俩始终没有当面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