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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夏收、秋收时节,在农村能够经常看到带着秤磅等衡器走乡串户的买粮人。只要价格合理,不少农户会因节省时间少跑路而出售粮食。然而,有些买粮人却借机行骗。日前,汝南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该类诈骗案件。
□张玉洁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张某、朱某伙同他人,在汝南县境内收购小麦的过程中,采取偷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秤磅的手段,骗取多名卖粮农民小麦,共计6224公斤,价值18672元。案发后,两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判决结果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朱某伙同他人采取偷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秤磅的手段,以虚假称重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说法
本案中,张某、朱某通过调换秤磅,让农户卖出的麦子重量变少,以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种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但能屡屡得手,反映出农户缺乏足够的警惕。
正值麦收时节,农民收获不易。在卖粮食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让骗子钻了空子。同时,也警告那些坏了良心的违法犯罪分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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