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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宁甲坤)近年来,长垣市检察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长垣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保护。该院坚决防止、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共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60件。在某起监督案中,申请监督的某农业公司为一家外地种子企业,检察机关秉持本地、外地一视同仁的保护政策,经过审查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遂通过抗诉撤销了原判决,依法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开发“检企通”服务平台。该院通过梳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开发“检企通”服务平台,协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大法务问题,有效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成功办理全省首批、全市首起企业合规案件。该院作为全省5家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通过建立第三方机制,成功办理了全省首批、全市首起企业合规案件,新乡市委、长垣市委主要领导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该案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评为“安商惠企典型案例”。